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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保障金”制度将在太原全市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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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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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在太原市举办各种展览会,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从而明确办展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于不履行约定的行为,工商部门将采取行政干预进行解决。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太原市会展业市场监管现场会上了解到的。
目前,太原市共有展览公司30余个,专业展览场地7个,近年来
平均每年举办商品展销会100多次,其中专业展会比例不断提高。同时,也带来消费纠纷等问题。借鉴太原市万柏林区在对展会管理方面的成熟经验,太原市工商局决定今后对展会进行全程监督,推行“展会保障金”制度,由场馆提供者向展会举办者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主要用于对参展商和消费者的赔付以及行政处罚,待展会举办后一定时间内没有发生投诉或者行政处罚再退还举办者。同时实行契约化管理制度,对展会建立预警机制,提高举办方的信用度,降低参展商的风险。
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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