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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商部门:展会实行星级评定杜绝展会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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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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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局针对当地骗展事件频发,最近已经要求市人大有关部门修改有关的法律,对会展的承办者进行更多的法律约束,同时建议对会展公司采取类似酒店的星级管理制度。
据了解,广州作为经济发达的会展城市,目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展览公司已有1000多家,但真正能运作的估计有600至700家,每年在广州召开的各种各样的国际、国内大型会展不下百个。这本来是件好事。但笔者却从广州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了解到,今年以来,有关展销会虚假招展,欺骗客商的举报呈上升趋势。仅今年5月,该中心就陆续接待了几批参展商集体举报,涉及的客商近50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近30%。这类投诉包括有的展会规模缩水,与招展承诺相差甚远;管理混乱,参展商丢失展品或财物;偷换展览主题,专业展变成了大杂烩;参展商被骗交了定金,展览却子虚乌有,等等。
对参展商的不断投诉,广州市工商部门表示由于对展览采取的都是事前监管,事后处罚难度较大,目前只能是做到发现一家,查处一家,但是由于有关的处罚力度还很不够,加上骗100个参展商可以得到上百万元,这让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不少参展商发现上当受骗之后找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而此时承办方早已人去楼空。
据了解,广州市目前能够举办大型会展的专业场所有6个,会展举办面积达到43.3万平方米,这还不包括具有举办会展资格和能力的体育场和大型宾馆、酒店的会议中心。由于规模大、数量多,给监管造成了一定的难度,现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举办会展的承办者需要提供自己的资质证明,比如法人资格证等,举办场地证明,会展报告(会展内容报告书)即可,专业分局还要求会展承办商提供举办会展的出街广告;亲自登门考察场地。但仍然是杯水车薪,由于展会的特殊性,非要等到举办时才知道规模的大小、举办的规格,事前监管很难做到面面俱到,所以一旦发生骗展,有关部门即使对承办方进行处罚,也往往难以挽回参展商的损失。
对此,广州市工商局最近已经要求市人大有关部门修改有关的法律,对会展的承办者进行更多的法律约束。有关人士认为,由于目前先行的展会监管法律主要是国家工商总局的《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和1998年市人大颁布的《广州市举办展销会管理条例》,而当时的情况和现在已发生很大变化,当时广州市只有广交会一家专业的展会举办中心,但是现在能够承办大型展会的地点越来越多,展会也是鱼龙混杂,有关的法律已不能适应现行的情况。
此外,工商部门还建议市政府应加大对会展的管理力度,同时,对会展公司可以采取类似酒店的星级制度,规定新公司只能办一些小的展览;两三年后,如果办展较成功,就可以加星,提高等级。以此来保证会展的良性循环和发展。
来源:在线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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