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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优先权原则”避免展会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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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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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东会议展览业协会年会获悉,广东会议展览业行规(试行)正式出台,该行规用“优先权原则”约束同类主题展览会,避免展览会撞车事件重演。
新出台的行规(试行)中有“优先权原则”一项,规定在广东省同一城市内申办同类展览,使用同一展馆或不同展馆但相同展期的,上一年已经成功举办过该展览(通过评级认为是成功展览)的申办单位具有优先权,即具有来年在同一地点、同一展期举办同类展览的优先权。
另外,后申办单位在同一城市不同展期举办同类展览的,应当与优先权举办单位的展期前后相隔至少3个月以上。
新的行规还设定了知识产权原则,后申办单位应当尊重他人的劳动和知识产权,在申办展会的名称及举办同类展览时不得与他人正在使用的展览名称相同或相近似;后申办单位如果希望使用他人正在使用的展会(通过评级认为是成功展览的展会)名称,应当与该展会名称使用人协商,通过有偿转让等方式获得。
据记者了解,广州今年计划把现有由政府举办的各类展会尽可能地整合到“广博会”来办,承办单位可以不变。据透露,“广博会”甚至鼓励和吸引国内外一些知名专业展会在其名下举办,拓展“广博会”的平台。
此前,广州已有计划成立会展业行业协会,广州会展今后要从办综合展为主向办专业展为主转变。从今年开始,“广博会”要整合资源,包括传统的“三节三会”,即旅游节、购物节、美食节,农博会、工博会、艺博会。
来源: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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