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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专委会成立 展览业行业之乱有望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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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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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在第六届“展中展”开幕前夕,中国展览组织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宣告成立。这一聚集了全国80多家组展商的专业机构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展览组织者第一次有了一个全国性的组织。据了解,这个委员会吸收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的组展商,为了体现国际性,还吸收了国外展览公司作为会员。
业界分析人士认为,中国展览组织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弥补了全国展览业协会缺位的遗憾,同时也将对展览产业链上其他专业组织的成立起到示范作用。
全国性行业协会缺位的尴尬
在展览组织专业委员会成立之前,展览业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只有一个中国展览馆协会。而展览馆作为展览行业链条上的一个环节很难代表整个行业。为此,展览馆协会曾一度想更名为中国展览业协会,无奈在各方利益的博弈下最终未果。
由于缺乏一个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展览行业本身就缺少了一个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渠道。加之,展览行业存在着的重复办展,产值过低,行规与标准缺失等问题,都与展览业的快速发展形成了尖锐的矛盾,这同时也成为中国展览业健康发展的顽疾。
虽然全国展览业协会缺位,但地方性的展览业协会却纷纷成立。然而地方展览业协会大多数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中展集团总裁梁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很多展览业协会成立后主要工作不是为会员服务,而是将主要精力放在管理或者审批权方面。地方协会存在寻租行为,变成了二政府,协会错位的问题非常突出。
协会的缺位和错位,致使展览业中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典型的问题就是重复办展导致展览资源分散浪费,展览产值过小;而“野鸡”展览的泛滥也打击了参展商对展览会的信心,反过来又影响了展览会的招展和规模。
从专业角度解决行业问题
在展览组织专业委员会成立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为发起人之一的中展集团总裁梁文表示,展览组织专业委员会成立的目的就是想解决展览业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这一点,倒是可以从其章程中所表述的工作任务中看出,即明确了展览组织委员会有着协调行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倡导行业自律,规模市场行为的任务。
事实上,中国展览业除了上文提到的问题,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比如企业参展意识弱、政府办展参与市场等。种种问题盘根错节沉积在展览行业中,显然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
对于记者的担扰和疑问,梁文给出的答案是“从专业的角度解决行业问题”。他认为,目前中国展览业面临的问题,政府通过行政的手段很难解决,全国展览业协会一时又成立不起来。因此,行业应该研究从专业上解决一些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前提是联合起来提出问题,并分析问题。目前的现状是:大家都看到了问题的存在,但并没有分析。只有通过一定的组织,团结业内人士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才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
由于目前的一些地方性协会,很多是政府三个一工程(建一个展览中心,办一个展览会,成立一个展览领导小组)后,由政府的展览小组脱胎而来的。展览组织专业委员会不会走地方协会的老路?梁文强调,展览组织专业委员会要从专业的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供业内和政府参考,对于会员是服务而不是管理,这与很多地方性的协会是完全不同的。
而所谓“专业”的方式,据悉是指展览组织专业委员会在下一步将对行业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并建立行规,制定行业标准。而有了行规和行业标准的制约,重复办展等一系列问题才有可能得到解决。
“目前展览业各个环节的企业都是各扫门前雪,缺乏组织起来的意识。组展商成立展览组织专业委员会的时间选在展中展之前,对于其他展览环节会起到示范作用。”中国展览馆协会夏军如是表示,他认为,这一机构的先行成立将促使展览业各个环节都组织起来,不仅可以维护行业利益,而且还有利于各个环节的沟通,促使行业的良性发展。
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民间协会吗?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展览组织专业委员会的成立是在与商务部抢时间。此前,几大部委一直在争夺中国展览业协会的管理权,从而导致中国展览业协会多次“流产”,先前业内认为,在这场争夺战中,最有可能胜出的当数商务部。
与此同时,贸促会也一直在促成中国展览业协会。记者曾于去年9月就对贸促会推进中国展览业协会成立一事做过采访,当时贸促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力争在2005年初成立中国展览业协会。对于官方与民间之争的局面,行业内人士都心照不宣。
从国际上来看,协会本应是民间机构,应由企业自发组织。从这一点上看,中国展览组织专业委员会的成立较为符合这一国际通用模式:由行业内龙头企业发起,会员自愿参与,其执行机构及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秘书长等职务均由民主选举产生。但是业内人士也分析认为,其是否能真正保证独立性,还有待于实践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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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展览组织专业委员会章程(部分)
第七条 对本专业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引导本专业快速健康发展。
对本专业的基本情况进行收集和整理,对行业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对市场状况进行调查和研究,对发展趋势进行评估和预测。
第八条 协调行业与政府部门和社会的公共关系。
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的要求和意见,提出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建议,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和贯彻,维护行业利益和荣誉,推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行业发展的环境和氛围。
第九条 倡导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
(一)倡导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内本专业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二)敦促行业内本专业企业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展览行业参与者的共同利益,与损坏行业内本专业声誉的行为和违反行规的现象作斗争。
第十一条 举办会员单位间交流、培训、合作和其他服务咨询活动。
(一)组织行业内本专业会员企业开展国内外市场推广活动。
(二)组织会员企业间的交流,针对企业共性问题进行研讨,促进行业内本专业会员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三)组织专业研讨会和专业考察。
来源:中国经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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