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告表示,由于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药案件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有关部门拟没收查封扣押的这家企业的假药,没收违法所得238万元,并处货值金额5倍罚款1682万元。
今年5月4日至12日,经国家、省、市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调查,查明了“齐二药”假药案情:这家企业采购员钮忠仁于2005年2月和10月从非法渠道购入标示为“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泰兴化工总厂”的药用辅料“丙二醇”,系江苏泰兴犯罪嫌疑人王桂平采购的其他公司“丙二醇”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等假证件后转卖给“齐二药”。
但“齐二药”检验有关人员违反检验操作规程,将假“丙二醇”(实为“二甘醇”)判定为“丙二醇”后,投入有关产品生产,致使该企业用假“丙二醇”生产了5个品种的药品,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定,确定这5个品种、16个批次的药品为假药。
目前,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向“齐二药”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拟对该企业进行如下处罚:没收查封扣押的假药;没收其违法所得238万元,并处货值金额5倍罚款1682万元,罚没款合计1920万元。与此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拟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撤销129个药品批准文号,并收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目前,案件处理正处于申辩、听证阶段,待案件审理委员会最终认定后,处罚决定将正式生效。
此外,公安部门已陆续对采购员钮忠仁等11人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目前正在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