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我市召开2006年度环境监督执法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部署推进全市环境监督执法工作。会议集中出台了《环境监督管理全覆盖责任体系建立和实施工作方案》等15个环境监督管理系列文件,首次将45类污染源企业或项目、80类环境执法行为全部纳入环保执法责任体系,旨在彻底消除环境监管“盲点”,强化执法责任;会议同时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对超标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凡是3次出现超标现象的企业,一律按法律上限从重处罚,并吊销排污许可证。
“全覆盖体系”消除环境监管“盲点”
据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环境监督管理全覆盖责任体系建立和实施工作方案》的制定是我市对污染源管理进行精耕细作的一项创新举措。方案提出,今年底前我市将建成覆盖全市、权责明晰、统一高效的全覆盖监督管理责任体系,实现市、区、街道三级环保管理的全面覆盖和无缝对接。
《环境监督管理全覆盖责任体系建立和实施工作方案》中对环境监管对象和执法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了细化,将总共11大类、45小类污染源企业或项目明确列为环保部门的监管对象。并将16大类、80小类与改善环境质量相关的执法行为统一纳入环保部门的监管职责。在此基础上,方案还制定了详细的监管职责划分、考核管理办法,将每一项监管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并严格执行环境监管的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
市环保局监督处负责人表示,《环境监督管理全覆盖责任体系建立和实施工作方案》的出台,一方面将有效消除以往环境监管中的一些“盲点”,实现污染源监管网格化全覆盖;另一方面将有利于强化环境监管责任,增强环境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执行力。
企业3次超标排污将吊销排污许可证
继续加强工业污染源的监管执法、加大对超标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是本次集中出台监管系列文件的另一核心内容。文件要求全市各级环保部门继续加大污染源特别是重点污染行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对超标排污企业的处罚手段方面,本次出台的文件首次将以往的“定性”处罚明确为“定量”处罚,按照“超标就是违法”、“超标必罚”的原则,对凡是3次出现超标现象的企业按照法律上限实施处罚,并吊销排污许可证。
针对我市现有工业污染源中存在的生产工艺落后、污染防治设施老化、污染严重的企业,昨日出台的《深圳市强化重污染企业环境监督管理方案》提出了下一步整治目标:通过采取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强化舆论监督等措施,促进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力争在今年底前淘汰或关停一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削减污染负荷,保障环境安全。
记者了解到,我市在加强重点行业的环境监管中将进一步推进“黑名单”制度,对末位200家高污染企业每半月监察一次,并对超标排污行为严格依法处罚。铁腕治污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提高环保部门的监管效率,提升环境管理执行力,市环保局此次集中出台的15个监督管理文件内容涉及建立监管体系、健全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加大污染源监管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等多方面内容,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作为我市今后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指导纲领。
市环保局局长郭雨蓉在昨天会议上对全市环境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了部署。她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采取以下措施将“铁腕治污”落到实处:建立“三大体系”,即监督管理全覆盖责任体系、先进的监测预警体系和强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今年底前完成100家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的安装,两年内实现对全市重点污染源的远程监控;完善“三大机制”,即政府监督机制、企业自律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确保污染源企业得到有效监督和引导;突出“三大重点”,包括重点区域的监管、重点流域的监管和重点行业的监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强化“三大手段”,认真做好执法稽查、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切实树立环保执法形象,展现环保执法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