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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涂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加紧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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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氧树脂行业在线 发布日期: 200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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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涂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已被列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完成的标准之一,并被国家标准委列为强制执行标准。目前该标准编制工作正在稳步进行,这是华东理工大学环境咨询研究中心副教授修光利在刚刚结束的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年会上透露的。修光利教授介绍说,涂料使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成为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的组成部分。限制挥发性有机物VOC的排放已成为加强行业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方面,美国、欧盟等对涂料生产过程中的VOC排放制定了较为严格的标准,而我国目前仍执行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已不能适应目前的环保要求。据专家了解,标准实施将以2008年1月1日为界定分为2个时间段,按现有企业和新、扩、改建企业,分别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给予现有污染源2~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后执行统一标准。该标准适用于我国行政管辖范围内一切涂料生产企业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处置、控制、排放管理,不适用应用涂料企业涂装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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