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3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中国台湾、印尼、泰国和韩国的尼龙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初裁(见下表):如果低于表中的最低限价,印度商工部将按照最低限价与到岸价的差额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4020000(除540210之外)。在本案中,印度选择美国作为替代国。
在本案中,中国大陆应诉企业为山东济南聚大纤维有限公司,但没有中国大陆公司获得市场经济待遇。2005年7月4日,应印度Modipon有限公司、Modinagar公司、JCT有限公司、Hoshiarpur公司、Shree Synthetics有限公司、Ujjain 和Gujarat State Fertilisers有限公司及Vadodara公司的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中国台湾、印尼、泰国和韩国的尼龙长丝纱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中国台湾、印尼、泰国和韩国的尼龙长丝纱线作出的反倾销初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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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地区) |
企业名称 |
最低限价(美元/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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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
山东济南聚大纤维有限公司 |
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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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中国公司 |
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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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 |
台湾胜隆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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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力鹏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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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中国台湾公司 |
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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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 尼 |
所有印尼公司 |
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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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 |
华隆股份有限公司 |
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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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马来西亚公司 |
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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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 国 |
Asia Fiber Public Company有限公司 |
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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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Taffeta公司 |
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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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泰国公司 |
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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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国 |
Taekwang Industrial股份有限公司 |
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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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晓星公司 |
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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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韩国公司 |
3.82 |